液化石油氣鋼瓶“三不要”:
一不要將液化石油氣鋼瓶臥放、倒置使用。鋼瓶立放時,瓶內上部是氣態石油氣,下部是液態石油氣。臥放或倒置會導致打開閥門時液態石油氣流經減壓閥門迅速氣化沖出,會躥起火苗,還會引起火災。
二不要給液化石油氣鋼瓶加熱。鋼瓶的放置位置不能靠近熱源和明火,不能在陽光下曝曬;也不能用火烤、澆熱水等方法加熱鋼瓶。液化氣鋼瓶是按照臨界溫度60℃來設計的。用火燒烤等于給鋼瓶加熱,溫度很快升高,瓶內液態石油氣會快速氣化,造成短時間壓力大增,釀成火災和傷亡事故。
三不要自行處理液化氣殘液,擅自充裝液化氣瓶。液化石油氣在常溫常壓下體積能迅速擴大25至350倍,如隨意將殘液倒入溝渠和下水道內,殘液體積會迅速擴大,只要遇到一丁點明火便可引發火災與爆炸事故。同理,嚴禁擅自充裝液化氣瓶。液化氣瓶應由氣瓶充裝站統一充裝,液化氣殘液應由氣瓶充裝站集中處理,切不可自行處置。
使用液化氣瓶“三注意”:
一是要注意看液化氣鋼瓶保護罩上的檢驗日期標記,過期是不能使用的;注意看鋼瓶瓶體上的制造日期,超過使用年限是不能使用的。
液化石油氣鋼瓶每4年檢驗1次。對于未經檢驗的鋼瓶,從制造日期算起;經過檢驗的鋼瓶,從上次檢驗日期算起。鋼瓶使用年限,對設計使用年限為8年的鋼瓶,允許在安全評定(檢驗)后延長一個檢驗周期(即12年報廢),對未規定設計使用年限的鋼瓶,使用年限達到15年,作報廢處理。
二是要注意看液化氣鋼瓶瓶體,銹跡斑斕無漆色的鋼瓶不能使用,護罩松動或脫落的鋼瓶及底座脫落、變形或其它影響其直立的鋼瓶不能使用。
三是要注意檢查室內是否有漏氣現象,檢查瓶閥是否密封完好無泄漏,膠管是否老化、連接處是否嚴密,減壓閥是否失靈,與角閥連接是否嚴密;注意使用后檢查氣瓶和灶具開關是否關閉。